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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参加全国创先争优活动交流推进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6-23          浏览次数:595

浙会行党〔2010〕17号

各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总支):

    为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财政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注册会计师行业指导办公室和中共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于日前下发了《关于召开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交流推进会的通知》(财创先会办〔20101号),定于6 25 日上午9:00—11:40,以电视电话会议的方式举行交流推进会。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根据该文件要求(详见附件),请及时与当地电信部门联系,并通知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参加分会场会议。

 

    附件:关于召开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交流推进会的通知

 

 

                           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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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关于召开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交流推进会的通知.pdf [585.37KB / 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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