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了《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和《资产评估准则――珠宝首饰》,现予以发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请各评估机构组织注册资产评估师及执业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会,我会将统一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10年7月1日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03年发布的《珠宝首饰评估指导意见》同时废止。
附件:1.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和《资产评估准则——珠宝首饰》的通知
2.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
3.资产评估准则——珠宝首饰
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