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09-28 浏览次数:2123
会协[2009]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新修订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已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
附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