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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国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培训班(第三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2-08          浏览次数:46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党组织办公室,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办公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帮助会计师事务所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认真做好学习实践活动各个阶段的工作,确保会计师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全国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培训班(第三期)将于121012日在北京举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系统培训,促进会计师事务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文件精神以及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建文件精神,推动会计师事务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和行业党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培训对象

    未参加第一、二期全国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培训班(以下简称书记班)的各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不包括副书记,以及不担任书记职务的其他委员,第一、二期由副书记参加培训的事务所的支部书记也在本期培训范围内)。

    请各省区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党组织选派1名党务工作者带队参加培训。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训时间:2009121012日。

    培训地点: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北京市顺义天竺开发区)。

四、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与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加强行业基层党的建设;贯彻落实国办56号文件,促进行业科学发展等。

五、报名事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党组织负责将培训通知下发有关事务所党支部,通知其参加培训。

     127前,将汇总后的参训人员名单分别传给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务办公室(以下简称中注协党办)。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联系人:孙谷老师;联系电话:010-6450512164566004(传真);邮箱:sung@mailnai.edu.cn

    中注协党办联系人:郭芮,武智;联系电话:010-8825032588250335 88250348(传真),71cpa@cicpa.org.cn

    请在参训人员中指定召集人、联络人各一名,并在名单中注明。

六、注意事项

    (一)各地注协要按本通知认真做好报名组织、经验总结等工作。在培训期间,鼓励学员在课堂上踊跃提问、积极发言,课下积极参与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建网行业科学发展网上大讨论。每位参训学员至少撰写1篇培训心得体会,于1212日前上传到行业党建网行业科学发展网上大讨论

    (二)请学员自带笔记本电脑,方便参加网上讨论。

    (三)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骨干远程教育培训班也将于近日举办。请各地方提前做好分教室线路调试、学员名额分配等准备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相关费用

    1.免收培训费、食宿费、上网费;

    2.交通费用自理。

八、报到事项

    129报到。报到日晚1930召开培训班预备会,请各省注协领队人员按时参加。

(一)接站

    报到日在以下两处设接站点:

    1.首都机场2号航站楼113号门出口处,接站时间为12110:0022:00

    2.东直门地铁站。西北出口右转,东直门内大街北侧报亭处,接站时间为121当天每2小时一班,发车时间分别为800100012001400160018002000

    3.报到日,东直门和首都机场接站事项联系人:高得利 13911800658

(二)自行前往

    行车路线图请链接网址:http://www.nai.edu.cn/bottom/dljt.htm

    1.乘车上机场高速,从杨林出口下高速,沿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路标前行;

    2.从东直门乘915路公共汽车到马连店下车,再乘出租车约3公里即可到达;

    3.乘坐机场巴士,首都机场下车,再乘坐出租汽车前往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4.从北京站乘坐出租车到学院,出租车费100元左右;

    5.从北京西站乘出租车到学院,出租车费140元左右。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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