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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及共产党员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2-22          浏览次数:533

各相关会计师事务所:

接中共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办公室通知,中共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将派出宣讲团到我省进行授课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专项培训,促进会计师事务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文件精神以及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建文件精神,推动会计师事务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和行业党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培训对象

未参加中注协行业党委前三期“书记班”的各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

已建立党支部(党委或党总支)的原省属会计师事务所全体党员。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训时间:20091227日上午830——1200

      培训地点:之江饭店(莫干山路)。

      四、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与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加强行业基层党的建设;贯彻落实国办56号文件,促进行业科学发展等。

      五、报名事项

外地事务所相关人员可在20091226日下午报到,在杭人员在27日上午8点半以前报到,各单位请于1225日前将汇总后的报名回执用电子版或传真发送至省注协,并在邮件主题中明确为“报名回执”。联系方式:0571-85179526(电话),0571-85179621(传真),xuhongyin@zicpa.org.cn

 六、相关费用

     1免收培训费、食宿费;

     2.交通费用自理。

 

    附件:报名回执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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